暑假还有两月,
想想都鸡冻,
不过在办理欧洲国家签证的时候,
请不要因各种资料
接踵而至的烦劳而放弃。
① 哪些人需要公证和认证?
② 总被告知要准备的
“公证+认证”到底是什么?
③“ 公证+认证”该怎么办理?
去哪办理?
接着往下看喽~
四大公证:
各国签证政策不同或有调整,以办签证时实际咨询为准。
『适合未满18岁的家庭成员申请欧洲申根签证』证明申请人的出生年月日,户口所在地,父母是谁;
『适合未满18岁的家庭成员申请欧洲申根签证』证明出生证原件与复印件内容相符;
『适合满18岁的在校生需要用到父母(或资助人)资产申请签证』证明申请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
『适合父母单方或双方不陪同未满18岁小孩出行时,委托对方或其它亲属携带小孩出游时的公证材料』声明公证书。
二大认证:
办完相关公证后,需要相关机构进行认证,而认证分为两种:
『即公证书送往外事办认证即可』只办理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省、自治区、市的外事办公室的认证手续后, 即可在使用国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从而产生在这个国家的法律效力;
『即外事办认证+领事馆认证』在办妥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省、自治区、市的外事办公室的认证手续后, 再办理公证书的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认证。
哈弗大学、斯坦福、剑桥、麻省理工是多少莘莘学子的梦想,还有我们心比学生累的父母们,恐怕各个都有“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信心和决心吧。
公证事项
出国留学需要办理的公证事项主要有:
出生、亲属关系、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无犯罪记录、(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的监护权公证等。
备注:根据各个学校的不同要求,公证事项会有所不同。详情可咨询泰安市岱宗公证处(泰安市公证处)。
来源: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