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了解研学政策,把握研学发展脉搏

研学旅行
研学旅行是由学校根据区域特色、学生年龄特点和各学科教学内容需要,组织学生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的方式走出校园,在与平常不同的生活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加深与自然和文化的亲近感,增加对集体生活方式和社会公共道德的体验。
研学旅行继承和发展了我国传统游学、“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教育理念和人文精神,成为素质教育的新内容和新方式。提升中小学生的自理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研学国家政策
为了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国家大力支持研学旅行,近年来发布多项重要文件,要求为学生创造更丰富的研学旅程,创造更安全的研学环境。研学旅行正当时!
2013年首次提出
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首次提出
2013年2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纲要中提出“逐步推行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设想。此前我国许多地区都有尝试把研学旅行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来开展。
2014年研学政策
2014年进入教育部基础司工作要点
1、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2014年工作要点蒲公英行动计划
2014年4月19日,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司长王定华在第十二届全国基础教育学校论坛上发表了题为《我国基础教育新形势与蒲公英行动计划》的主题演讲。在会上,他首先提出了研学旅行的定义:学生集体参加的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校外参观体验实践活动。研学要以年级为单位,以班为单位进行集体活动,同学们在老师或者辅导员的带领下,确定主题,以课程为目标,以动手做、做中学的形式,共同体验,分组活动,相互研讨,书写研学日志,形成研学总结报告。
2、2014年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日常教育范畴,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4年8月21日《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首次明确了“研学旅行”要纳入中小学生日常教育范畴。积极开展研学旅行。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将研学旅行、夏令营、冬令营等作为青少年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的重要载体,纳入中小学生日常德育、美育、体育教育范畴,增进学生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按照教育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研学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研学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研学为主的研学旅行体系。
2015年研学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
比较与2009年的国发41号文、2012年的国发31号文,本次国务院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有新突破。在建立健全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机制。旅行社和研学旅行场所应在内容设计、导游配备、安全设施与防护等方面注意青少年学生特点,寓教于游。加强国际研学旅行交流,规范和引导中小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开展。
2016年研学政策
2016年“十三五”规划研学旅游元年
1、2016年家旅游局公布首批“中国研学旅游目的地”和“全国研学旅游示范基地通知”。
通知要求各研学旅游目的国地和示范基地要进一步挖掘研学旅游资源,深化打造主题品牌,扩大对青少年人群的政策优惠,加强接待配套设施建设,切实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安全保障,不断提升研学旅游的综合吸引力和品牌认知度。各级旅游部门要充分发挥对研学旅游目的地和示范基地的指导作用,加大在政策、资金、项目、人才培训、宣传推广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将研学旅游培育成为各地旅游发展创新的增长点。
2、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研学实验区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培养中小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动研学旅行工作健康发展,教育部确定河北省邯郸市等10个地区为全国中小学研学旅行实验区。
3、国家旅游局发布《研学旅行服务规范》行业标准
2016年12月19日发布《研学旅行服务规范》,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发展,研学旅行已经成为教育旅游市场的热点。为了规范研学旅行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引导和推动研学旅行健康发展,国家旅游局发布《研学旅行服务规范》,行业标准已经国家旅游局批准,2017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
4、《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正式发布
2016年9月13日,《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正式发布并强调:突破只是本位与应试教育的藩篱窠臼,引领学生培育适应社会发展与终身发展需求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5、十一部委正式发布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意见
2016年11月30日,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指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是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
2017年研学政策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中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帮助中小学生了解国情、热爱祖国、开阔眼界、增长知识,着力提高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十三五”期间,教育部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项目,将在各地遴选命名一批“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和“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以下简称营地),广泛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2、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通知
该《指南》是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所有普通中小学。各地要加强组织实施,将《指南》作为学校开展德育工作的基本遵循,纳入校长和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并将其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德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价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德育工作水平。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名单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商请推荐“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函》(教基厅函〔2017〕2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7〕25号)精神,在国家有关基地主管部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基础上,经专家评议,营地实地核查及综合评定,现命名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等204个单位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河北省石家庄市青少年社会综合实践学校等14个单位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
2018年研学政策
1、《教育部基础教育司2018年工作要点》:
其中第四条指出:
a、继续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校外教育事业发展项目,推进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和基地建设。
b、推进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试点县(区)和特色学校建设,建设“满天星”训练营试点。建立优秀校园足球等级运动员在大中小学各阶段相衔接的升学保障机制。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遴选一批全国青少年冰雪运动特色学校。
2、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计入中考成绩有关事项的通知》(京教基二[2018]1号):
a、学生按规定完成1次初中实践活动计1分,合计50分。其中七、八、九年级每学年应完成10次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共30次,计30分;七、八年级每学年应完成10次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共20次,计20分。
b、初中实践活动成绩按照算术平均、四舍五入取整方式计入相关科目中考原始成绩,由市考试院中招办依据当年中考政策予以认定。其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成绩除以三,分别计入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科目中考原始成绩;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成绩除以二,分别计入物理、生物(化学)科目中考原始成绩。
3、教育部公示2018年“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名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商请推荐“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函》(教基厅函〔2018〕4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45号)精神,在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基础上,经专家评议、营地实地核查及综合评定,拟命名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南海舰队军史馆等377个单位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北京市自动化工程学校等26个单位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
2019年研学政策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3月发布,继续予以资金支持,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校外教育事业发展项目,加强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课程资源和服务平台建设,遴选推广典型线路。
地方教育局最新研学政策
近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控制研学旅行的出行范围,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精心选择研学旅行线路,要求小学不出市、初中不出省、高中不出国。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指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校外兴趣小组、俱乐部活动、技艺比赛等活动和社会实践以及周末、节假日外出活动,寒暑假的冬夏令营、出国游学等活动不属于研学旅行。
《通知》指出,自实施研学旅行以来,各区(市)县和学校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全市来看,还存在混淆研学旅行概念,学生“游而不学”,收费不规范等问题,为推进研学旅行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助力“三城三都”建设,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通知如下。
01要进一步明确研学旅行的定义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
校外兴趣小组、俱乐部活动、技艺比赛等活动和社会实践以及周末、节假日外出活动,寒暑假的冬夏令营、出国游学等活动不属于研学旅行。
02要充分发挥研学旅行实践育人的作用
各区(市)县要站在实践育人、全面育人的高度,系统设计、统筹谋划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课程体系。
各中小学要突出学生的体验参与,针对不同学段、不同特点的学生确定研学主题,设定课程方案并落实好课程评价,防止课程设计低级庸俗和娱乐化倾向,做到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效果突出,确保学生“研有所得”。
学生出行必须有与每次活动相对应的研学旅行指导手册,辅助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并形成相应过程性资料。
03要严格规范研学旅行的对象和时间
各学校要结合学校实际,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一般小学安排在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原则上小学不超过3天,初中和高中不超过5天。
任何学校不得在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期间组织实施研学旅行活动。
04要严格控制研学旅行的出行范围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控制研学旅行的出行范围,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精心选择研学旅行线路,要求小学不出市、初中不出省、高中不出国。
05要严格规范研学旅行的组织管理
各学校要提前拟定研学活动方案、安全预案,并按照管理权限报相应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
学校要与家长签订协议书,告知家长活动的安排、路线、费用、注意事项等信息,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学校必须是以班级或年级、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学生,学校要会同家长合理安排适合的综合实践活动。
每次组织研学旅行活动要由校级领导带队,每班配备不少于3人的随行教师。
06要规范研学旅行收费
学校应当对活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做到精准核算,及时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公示,对贫困家庭学生研学费用适当减免。
费用收取和支出要公开、透明。各学校不得借研学旅行名义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创收,或变相组织教师借机旅游。
07要落实研学旅行安全责任
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学校研学旅行的备案审查,严格审查研学旅行的课程方案、研学路线、安全预案、保险购买等内容,防止出现在不适合年级、超出研学旅行时间、范围等情况。
各学校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确保为师生购买意外险,投保校方责任险,与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自2016年教育部等11部门发布《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意见》后,截至2019年,已有20个省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出台研学旅行相关地方政策,推动本地研学健康发展,帮助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