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克利留别录
八月十六日凌晨,最后一夜留宿伯克利。
窗明几净,街道沉寂,钟楼灯火。
寄住月旬,终是过客,行将离别。
人散后,一钩新月天如水。
如鲠在喉,不知所言。
慨乎众多好友即分道扬镳,星散四方,今后再见,不知是有生之年;
慨乎留下诸多遗憾,临行前制定诸多子目标,乏于时间亦精疲力竭,再回顾,已是帷幕落下;
慨乎即离开这所学校,不属于Cal的学生;好想在Doe与Moffitt再赶一次due,待到晚上九点闭馆,仰望满天星空;好想在Cunningham五楼的自习室再熬一次通宵,凭栏远眺金门大桥的晨曦。
好不易适应这样的节奏,即要消逝,回国之后,新的挑战即要面临。
今后若非再有学习契机,复抵加州,旧景重温,不知应是何年,不知感想作何。
脑海中一直回荡着那日饭后散步,杰哥向我们抛出的问题:“明明只在伯克利待了这么短的时间,却如何留恋如此之深?伯克利在你们心中烙印下了什么?”
无法作答,太过复杂。
思绪飘萦,遥忆两个月前的成都,当签证官把签证领取单丢给我时,我可曾想到,此次赴美,竟有如此机变?
六周的白驹过隙,终是一叹,不虚此行罢了。
面对异文化时,不自觉地变成了一位“观察者”,用一双冷峻的眼,审视周边的一切。在凝视着伯克利的时候,伯克利同时也在凝视着我,影响着我的观念。
Chapter 1 伯克利印象
伯克利镇上的大街小巷弥漫着一种奇特的香味,像是凝脂的罂粟花瓣,在我初到的七月七日,尤为浓重,构成我对伯克利的第一印象。之后虽再未闻到,每每念起伯克利,总还是这阵香味,隐隐缠绵。
一条蜿蜒的小溪,名唤Strawberry Creek,从Sather Gate身后的桥下缓缓流淌,诗情画意的名字增添了浪漫的气息,我想到的是那句歌词:
Strawberries and cigarettes always taste like you
(from Troye Sivan. Strawberries & Cigarettes)
草坪,长椅,古典式建筑,可爱的松鼠,引人侧目的快递小哥Kiwi,构成了伯克利印象。她的核心区域应是Memorial Glade四周。那里有很多印着校徽图案的井盖,据说踩上三秒可以为期末考加值十分,可惜踩不得,他们对校徽的尊重就像对国旗一样,哪有敢踩国旗的?
站在大草坪上,东有钟楼高耸,著名诺奖停车位在半山坡上,南是主图书馆Doe Library,西为自习图书馆Moffitt Library,北为典型日本建筑风格的东亚图书馆,四目张望,每一帧都是值得用金边框镶嵌在墙上的风景画。我想在伯克利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早上去McDonald’s买一块薯饼,躺在Memorial的草坪上,看云卷云舒,近处是钟楼上的乌鸦,远处有奥克兰机场起飞或降落的飞机划过,在天空中拉出一条丝带。松鼠肆无忌惮在你身边跳舞,草坪上的自动喷水柱突然窜上天空,众人笑你躲避不及,一身湿漉漉。
可惜躺不得,这样的美好时光,要么是在上课,要么是在赶due,要么是给睡迟了:)
麻雀虽小,点点滴滴之中,蕴藏诸多我所无知的历史烙印。
譬如Sather Gate前的Sproul Plaza,1964年著名的Free Speech Movement爆发于此;我领学生证的Sproul Hall,二楼的阳台便是当时被学生占领为演讲的场地,现今的Moffitt Library,仍旧留有以纪念这场运动为主题的咖啡馆。
在伯克利的钟楼,以及宿舍楼自习室的阳台上,天晴时远眺,金门大桥与旧金山的市中心隐约可见。无独有偶,在渔人码头坐船游恶魔岛和金门大桥时,解说员也在说,那边是伯克利,天晴时可以看到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钟楼。
Chapter 2 宝藏
论我最怀念伯克利的地方,图书馆数次入梦来。
Doe Library是最具年代感的,西式教堂风格彰显它的文化特色,自然采光,观感宏伟大气的同时,又能节能环保;弊端则一是晚上读纸质材料多有不便,二为白日阳光照射太过刺眼,需要同太阳躲猫猫。
Doe拥有伯克利的主要藏书室Main Stack,深入地下,旋转楼梯螺旋式下悬,将你引入“冰窖”之中。除非穿了很厚的衣服,不然自习不到一小时便会瑟瑟发抖。
Moffitt Library是最适合自习的,第四层为Noisy Floor,适合小组讨论;第五层为Hush Floor,即安静自习室。装修风格倾向于modernization,豪气地配备了清一色苹果或戴尔的公用电脑,软软的沙发,还有可爱的小蜗隔间。
East-Asian Library(东亚图书馆),适合思乡的时候去。我在伯克利前两周时总喜欢将“失礼求诸野”挂在嘴边,因为真的有被这里的中文藏书(尤其是历史类古籍文献与研究论著)给吓到,到了第三周,干脆就摒弃了这个观念,“何来野?这里哪里是‘野’?”多么希望能在这里多待一阵子的空闲,把这里的文献好好读一读。
但是我深知,伯克利的这些实体图书馆仅仅是其冰山一角,它在网上的数据库资源之丰富,令人叹为观止,得益于我Academic Writing的课程每周写论文的必需,游走于浩瀚的数据库间,不到数日便已炉火纯青。当是时,坐拥伯克利与西南大学两处资源库,互相印证互相补充。
Chapter 3 课堂
未来之前,便已深领前辈们“美国的学分不是那么好拿”之要旨,更被告诫“伯克利无水课”的忠言,心中自有一番计量。却仍是远远低估了它的恐怖程度,逢两门课均撞上大论文和期中考的那一阵子,更是感觉自己是在“三军用命”,拿命抢学分一样。自以为尚可的西南大学两年求学生涯,顿时小巫见大巫,显得像是缙云山下的养老。
那门四学分的课程,唤作The Recent United States(美国近代史),从二战一直讲到奥巴马,这门课不像是历史系的专业课,从课本、同学(来自各个专业)和老师上课所阐述的问题的深度来看,只是一门通识课的样子,却已经把我搞得够呛,主要原因还在于英语水平不足,经常要靠课上录音、在Wiki百科上查关键词,抑或求助周珏吟的翻译苟活度日(卑微)。
全班三十余同学,只有四位中国人,其他大多伯克利本校学生,是故成了观察真实美国课堂与美国学生的极佳窗口。和我们关系最好的,有一位越南籍的伯克利历史系女生,因为想听老师讲越战来到了课堂;还有一位长得极像阿·米尔汗的伯克利机械系男生,是一个上课狂人,每个学期都满满当当,乐此不疲。趁着课堂讨论的机会,加了诸多人的FB,在Academic Writing做Academic Research的时候,求助于他们,本想一试,未抱太多期望。谁想每一个人当天即非常认真地回复,利用他们的采访作为primary research完成了最后的paper(一共收集到了15位被访者回答,街头采访收集了十人的信息,因回答的思考深度过浅,以及我个人英语能力所漏掉的记录,导致其价值远不如FB上五位同学“精雕细琢”的答案)。
却是那门三学分的Academic Writing对我进益最大。非我初选,在第一周的疯狂折腾后,歪打正着换到这门课程。得益于ESL课程,课堂上均为中国人,教授有故意放慢些语速,故听懂率几为100%;得益于小教室可到处转悠的椅子,以及十人小课堂,气氛甚是活跃。Professor是一位很认真负责且善良的德国人,忘不了他在bcourses上对我提交的Journal 5作了上千字的回复,把存在问题的地方一项一项指了出来,又提了相当多建设性的suggestion,令我大为触动。
不知在哪里看到过一句话,大意是总结英国大学教育是精英教育,天才变得更加天才,平庸者依旧是平庸者;美国大学教育是无论什么人才,经过大学的系统训练都能变得有所成就。未去过英国,不敢为前一句妄下定论,但后一句,事实证明有一定的道理。以Academic Writing最为显例,每周一个随堂测验Quiz,一堆阅读材料,一篇自我总结的journal,一篇paper,每项作业都有自己的due时限,在bcourse上提交,过时不候,或者下重手扣分,且每一周的paper,都是在为下一周的paper作准备,这周的质量不行,会无形中增加今后论文的难度,学生只得按部就班的情形下,无形中也成就了自身。且如此类并非填鸭式,课程表虽布置紧凑,但是每一个学生会依据自己的个性、专业写出不同的东西,而教授亦会尊重每一位同学的想法。
Chapter 4 生活
自入住Unit2,按照伯克利的要求统购了六百多刀的meal plan之后,浪掷这么多的沉没成本,crossroads就成了绕不过去的梦魇(周珏吟:Crossroads也是我绕不过去的梦魇,因为何霈玩早起休克,连续鸽了我三天早餐)。初来乍到,美式自助餐传说中的味同嚼蜡,简直名不虚传。但是到了第一周某日,和津通哥吃了一餐饭后,莫名被他的大食量调动起了食欲。于是我也开始了我的“疯狂加菜”模式,学会了疯狂往自己的盘子里塞食物,拍照发给爸妈,告诉他们:你们放心吧,我在这里饿不死。但是我的食量并不是很能撑得起自己的野心(还好撑不起,不然胖成球只是时间问题),每次均以浪费大量食物告终。直到逐渐学会了搭配自己的食谱,才有的放矢:披萨一定要放很多孜然,味道超级香;那些菜是绝对不会吃的,还不如不要打;如何自己烤面包做好吃的三明治;如何去搜寻角落里的草莓;每餐必可乐,可乐必加冰……吃到最后一周,竟然舍不得Crossroads和i house起来(脑子出问题了,但是fair to fair,Crossroads已经很八错了,人家斯坦福的食堂确实比不上我伯)
现在回顾照片,不禁仍口水直流。但是菜品不会更换呐,it is a big problem,即使换了菜品,但是土豆仍旧是土豆,不会因为你今天是做了薯条或是做成土豆饼或是做成土豆泥有什么太大变化。吃个六周有人不吐嘛?所以校外那些诱人的中式餐厅、日韩料理、泰国菜、美式餐厅,统统是meal plan花光路上最大的handicap!(但是按照著名经济学家我室友陈禹睿的理论,meal plan既是沉没成本,是入住unit2的必要条件,那就相当于是unit2的住宿费,与其在食堂受罪,不如在外吃好点)
伯克利最大的问题,便是周围的成群的流浪汉,是一颗颗潜在的定时炸弹。因为靠近世界著名犯罪之都奥克兰,伯克利市似乎也受到了些许耳濡目染。如果有人问我,你怎么感受到美国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来的,我一定会拿厕所和流浪汉举栗子:街边的每一家餐厅都有厕所,但厕所门均是密码锁,唯有在餐厅点餐的顾客,方能拿到写着密码的条子开门,此举重在防范街上的流浪汉,而恶性循环的是,越来越多的流浪汉找不到厕所,直接在街边解决,导致几个街区臭不可闻。
课余时间,也实践所谓的“读万卷书(划掉),行万里路”,在旧金山的亚洲艺术博物馆,碰到台湾画家欧豪年的作品展与发布会
Figure21. 恰好就是我们去的那天,欧豪年先生莅临亚洲艺术博物馆
在渔人码头吃到了久负盛名的Boudin Bakery的酸面包
Chapter 5 English
此次赴美,于我英语语言学习有极大之进益与触动。第一乃明白英语之重要性,也领略到了其语言的魅力与动人之处。语言便是需要“学以致用”的,从小生活在汉语圈中,浸染中华文化的熏陶;除了应付应试教育的重压之外,鲜少有用到英语之处,对欧美文化亦无甚兴趣,自然不觉英语学习有甚乐趣,厚此薄彼情有可原。六周学习生活,却给了我一种“原来是这样”的感慨,重新认识了英语,重新认识了美国的文化。当你心中对其有触动时,学习它不再是task,而是一种necessity。第二是意识到了自己在英语学习各方面有重大的缺陷,比如口语,时常被认作日本人,明明吐字很清楚了(我自以为,其实并没有),美国学生还要再问一句pardon?第三,还以“他者”的视角,重新审视了中国与汉语,看待问题时,习惯从国内媒体报道和外媒报道两方面结合起来看,或许能更加接近真相一点(虽然许多外媒实在是胡说八道,令人啼笑皆非),诸多想法现在尚未成熟,还是暂且按下不表为好。
记得赴美前刷知乎,有一位前几年留学伯克利夏校的同学给说的很中肯,今天我也把这句话拿来作尾:美国,不是天堂,亦不是地狱,和中国一样,是人间。
如果离去是幸,我愿永不归来。